室外消火栓應該是我們比較常見的一種消防滅火器材,一般建筑室外消防栓的布置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還應符合本規范的有關規定。建筑物內
室外消火栓的數量應根據室外消火栓的設計流量和保護半徑計算確定,保護半徑不應大于150.0m。每個室外消火栓的流量應按L0L/s ~ 15L/s計算。而且室外消火栓應沿建筑四周均勻布置,不應集中布置在建筑的一側;建筑滅火面一側的室外消火栓數量不應少于2個。
當然,室外消火栓應設置在人防工程、地下工程等建筑物的出入口附近,距出入口的距離不應小于5m,也不應大于40m。停車場室外消火栓應設置在停車場周圍,與近處一排汽車的距離不應小于7m,與加油站或油庫的距離不應小于15m。
如果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液化罐區等構筑物的室外消火栓應設在防火堤或防護墻外,其數量應根據各罐的設計流量計算確定,但距罐壁15m以內的消火栓不計入罐的可用數量。在工藝裝置區等采用高壓或臨時高壓消防給水系統的場所周圍,應設置室外消火栓。其數量應根據設計流量計算確定,間距不應大于60.0米。當工藝裝置區寬度大于120.0米時,室外消火栓應設置在裝置區的路邊。當工藝裝置區、罐區、堆場、可燃氣體和液體碼頭等構筑物面積較大或高度較高,且
室外消火栓的全水柱不能覆蓋時,宜在適當位置設置室外固定式消防炮。